張貼者:吳可畇/主計室第四組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徵行政專員1名 | ||||
活 動 類 別 | 活 動 對 象 | 起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 地 點 |
徵才 | 教職員生 | 2023/03/30 | 2023/04/12 | 行政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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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吳可畇 聯絡電話:5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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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徵行政專員1名
一、職稱:行政專員。 二、工作項目: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三、公告期間:自112年3月30日至112年4月12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6,570元/月起薪。 六、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大學(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需曾修會計學分)畢業,具有政府機關學校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專長及相關證照:熟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備公文撰寫能力。 (三)主動積極、具責任感、認真負責、富溝通協調能力、能獨立作業。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上班地點:新竹光復校區。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僱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排列,彙整為單一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2年4月12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mimi11902000@nycu.edu.tw)或郵寄至「300093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第四組吳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個人自傳、履歷表(請以A4格式,內容應含自傳、服務及經驗說明、個人連絡方式及電子郵件)。 (二)最高學(經)歷。 (三)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2335吳小姐。 十四、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擇優至多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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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主計室行政專員1名.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