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tu logo
公告  
 
張貼者:洪萱祐/企劃二組 教育部「第67屆學術獎」自111年11月14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受理推薦,請查照轉知。
 
活 動 類 別 活 動 對 象 起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間 地           點
學術 教職員生 2022/11/18 2023/01/06 無標示地點
 

聯絡人:洪小姐   聯絡電話:03-5712121#31401


主旨:教育部「第67屆學術獎」自111年11月14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受理推薦,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高(五)字第1112204900號函辦理。原函影本、辦法條文(109年12月3日修正版)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1-4或至教育部高教司網頁(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Default.aspx)電子布告欄下載。

二、學術獎頒贈對象為於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得本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大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各3名,其餘類科各4名,共18名,得從缺。

三、學術獎為教育部頒贈之最高學術獎項,為使推薦作業更審慎嚴謹,本校參與候選人由本校統一報送推薦,且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推薦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

四、本校辦理時程:

(一)請各院級單位於111年12月5日前將推薦名單(如附件5)經院級主管核章後(正本)回傳本校研發企劃組。

(二)俟名單核定後,請各院級單位彙整申請資料經院級主管審閱,再於111年12月16日前送企劃二組函送。

 


附件:附件1-原函.PDF
附件:附件2-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pdf
附件:附件3-第67屆學術獎推薦書(中文版).odt
附件:附件4-第67屆學術獎推薦書(英文版).odt
附件:附件5-第67屆學術獎推薦名單(回條).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