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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徵計畫助理1名
張貼者:李維琳/教學發展中心 
 
活 動 類 別 活 動 對 象 起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間 地           點
校園徵才 教職員生 2025/07/04 2025/07/09 科學一館122辦公室
 

聯絡人:李維琳   聯絡電話:50137


一、職稱:計畫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微學分課程(校)、學習坊課程之執行及管理
(二)推動與執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列
(三)學生學習策略工作坊(校)
(四)主管臨時交辦事項與中心業務處理

三、公告期間:自114年6月26日至114年7月9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考核表現續聘)。

五、待遇: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敘薪標準,學士學歷39,180元/月起薪為原則、碩士學歷43,965元/月起薪為原則,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熟悉電腦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基本文書軟體)
2. 具團隊合作精神、有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3. 具備學習精神,願意學習新的教學型態之推動。
4. 對新科技實作、創新創意課程推廣有概念者尤佳。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上班地點:光復校區(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滿經主管考核合格者,繼續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原則上一年一聘,依考核表現續聘。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學發展中心計畫助理_(姓名)」,於114年7月9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weilin@nycu.edu.tw)。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教學發展中心(光復校區)(03)5712121轉50137李小姐。
十四、備註:
(一)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附件:計畫助理徵才公告_11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