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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語言教學與研究中心徵職務代理人1名
張貼者:黃詩月/語言教學與研究中心 
 
活 動 類 別 活 動 對 象 起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間 地           點
校園徵才 教職員生 2025/07/31 2025/08/09 光復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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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網頁  https://tinyurl.com/296yfbhc

  1. 職稱:職務代理人(計畫助理)
  2. 工作項目:處理本中心附設自習中心、活動、教學、行政等相關業務及主管交辦事項。
  3. 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3日(日)止。
  4. 聘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者復職前1日。
  5. 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敘薪,學士學歷 39,180元/月起薪。
  6. 應徵資格條件:
    1. 大學學歷以上。
    2. 具英文基本應對能力。
    3. 細心負責、能獨立作業、熟悉office軟體、具有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7.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週一至週五08:30-17:30、週休二日)。
  8. 上班地點:本校光復校區。
  9. 消極資格條件:
  10.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11.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12.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13. 應徵方式:請於114年8月3日(日)前E-mail個人履歷自傳至judyltrc@nycu.edu.tw收,若檔案無法以夾帶附件寄出,可提供雲端文件連結。合者將通知安排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2754黃小姐。
  14.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2名。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二)以上職缺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試用不予僱用,並終止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