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所_徵教育部計畫助理1名 |
張貼者:房慈蕙/電信工程研究所 |
|
活 動 類 別 |
活 動 對 象 |
起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
地 點 |
校園徵才 |
教職員生 |
2025/05/14 |
2025/06/30 |
光復校區 |
|
|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一、職稱:計畫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執行教育部「RISC-V架構技術與創新應用組教材發展計劃」相關活動規畫與辦理。 (二)召開會議與記錄、帳務核銷、公文撰寫。 (三)活動宣傳與推廣。 (四)計畫報告及簡報撰寫、資料彙整分析、活動表單撰寫、成果資料彙整等。 (五)其他交辦事項及臨時業務。 三、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後續依工作表現,再評估是否續聘。 五、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給薪。(大學級第一年38,035元、碩士級第一年42,685元)依法加勞健保。年終1.5個月(按全年到職比例計算)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 大學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團隊合作精神、有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2.擅長電腦文書處理(Excel、Word、PowerPoint等基本文書軟體)。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資料分析及資料庫運用等技能。 4.具備公文撰寫、簡報製作設計能力 5.曾協助執行教育部、國科會計畫者佳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 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之規定。 十、加班:以補休為原則。 十一、工作地點: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 十二、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主旨:請註明應徵計畫助理_姓名,於114年6月20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bclai@nycu.edu.tw 賴伯承 教授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 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十四、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1名,隨到隨審,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三)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