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游靜茹/前瞻科技與系統學術研究中心 徵求 國防科技計畫工程師--前瞻科技與系統學術研究中心 | ||||
活 動 類 別 | 活 動 對 象 | 起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 地 點 |
校園徵才 | 教職員生 | 2024/06/17 | 2024/07/17 | 電子資訊研究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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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游靜茹 聯絡電話:5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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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前瞻科技與系統學術研究中心 誠徵國防科技計畫工程師1名 一、職稱:國防科技計畫工程師 二、工作項目: (一)國科會學研中心專案計畫執行,協助計畫研究、計畫報告撰寫等。 (二)國防科技需求單位對接、國防相關單位計劃案規劃。 (三)電腦視覺、AI或無人機相關研究。 (四)報告文件綜整、分析圖表製作等。 (五)其他支援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僱用期限依計畫執行期程,視情況得以延長。 五、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碩士畢業第一年年42,685元起,博士畢業第一年年61,280元起,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並考量專業技能及工作經驗者等因素核給工作加給。(如已領終身俸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碩士以上(含)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國防科技專長或軍職經歷。【必備】 2. 資通電領域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擅溝通協調、獨立作業能力、有服務熱誠、認真負責。 (三)需同意並遵守下列切結及授權事項 1. 需為本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若曾具外國籍,請提供放棄聲明文件。 2. 未曾於中國大陸地區就讀學位。 3. 配偶不得為中國籍。 4. 無特定犯罪紀錄。特定犯罪紀錄係指「列管軍品廠商人員安全查核基準表」所包含遭相關法律所定之罪。 5. 計畫執行期間出國赴中港澳地區 須經執行機構核准,並行文向科技部及國防部備查。 6. 近五年內曾赴特定國家 須提供國別及期間。依外交部「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內所列之國家。 7. 未曾參與由中港澳官方資助之研究或補助計畫。 8. 同意並配合國防部等相關機關查核。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八、工作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工作地點: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之規定。 (二)年終獎金1.5個月(依年度在職比例計算)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成一個PDF檔,並註明【應徵-學研中心國防科技計畫工程師—○○○(姓名)】,於於113年7月17日前Email至:mirandayu@nycu.edu.tw 游小姐收。(隨到隨審) (一)履歷及自傳(含6個月內近照、聯絡電話、Email、學經歷說明)。 (二)最高學(經)歷證明。 (三)可佐證工作能力之專長證照、英檢或證明文件影本。 ※合則約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十四、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 分機52938 游小姐。 十五、 備註: (一)採隨到隨審。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二)本次徵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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