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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徵教育部計畫助理1名 |
張貼者:李維琳/教學發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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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類 別 |
活 動 對 象 |
起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
地 點 |
校園徵才 |
教職員生 |
2025/02/07 |
2025/02/11 |
科學一館1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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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李維琳 聯絡電話:50137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徵教育部計畫助理1名
一、 職稱:計畫助理
二、 工作項目:
(一)教育部「智慧創新關鍵人才躍升計畫」推動與辦理
(二) 計畫內活動規劃、課程資料管理、推動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1日止。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後續視工作表現評估是否續聘。
五、 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薪。(大學級第一年38,035元、碩士級第一年42,685元)依法加勞健保,年終1.5個月(按全年到職比例計算)。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學校行政相關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
3.具團隊合作精神、有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4. 曾協助執行教育部、國科會計畫者尤佳。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 上班地點:光復校區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學發展中心計畫助理_(姓名)」,於114年2月1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weilin@nycu.edu.tw)。
(一) 個人自傳、履歷表。
(二) 最高學(經)歷。
(三)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轉50137李小姐。
十四、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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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學發展中心計畫助理徵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