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tu logo
 
 
張貼者:李維琳/教學發展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徵約用人員【職稱:行政專員】1名
 
活 動 類 別 活 動 對 象 起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間 地           點
校園徵才 教職員生 2024/05/14 2024/05/17 科學一館122室
 

聯絡人:李維琳   聯絡電話:50137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徵約用人員【職稱:行政專員】1名
一、 職稱:行政專員
二、 工作項目:
(一) 創創工坊規劃、推動及成果統整
(二) 創創工坊宣傳、課程說明會規劃與執行
(三) 創創工坊成果發表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 辦理大型合作企劃並開設相關課程
(五) 深耕計畫KPI、報告及工作進度彙整
(六) 協助課程、學程相關業務
(七) 其他交辦事項
三、 公告期間:自113年5月7日至113年5月17日止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8,035元/月起薪)。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相關策展、大型活動執行、計畫撰寫及規劃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
3.具團隊合作精神、有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4.具備學習精神,願意學習新的教學型態之推動。
5.對新科技實作、創新創意課程推廣有概念者尤佳。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 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3年5月17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weilin@nycu.edu.tw)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75號」□「302新竹縣竹北市六家五路一段1號」□「711臺南市歸仁區高發三路二段301號」□「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118號4樓」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李維琳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信件名稱請註明「應徵教學發展中心行政專員_(姓名)」。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轉50137李小姐。
十四、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附件:徵才公告
附件:徵才公告